精装修新房交付纠纷大增,杭州萧山要求样板房“所见即所得”

精装修楼盘预售前,原则上每个户型须制作一套实体样板房并向住建部门报送方案;装修过程中的多个重要节点要保全图像或视频资料——4月26日起,杭州市萧山区《关于加强住宅全装修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实施,规范精装修质量。
“现在精装修新房纠纷中相当集中的问题就是样板房与交付房屋不符,建筑材料偷工减料等,《通知》要求开发商真正做到实景房展示,购房者‘所见即所得’。”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
据介绍,萧山区住建局一季度受理与精装修新房质量相关的信访270余件,同比增加78.6%,主要集中在样板房与交付房屋不符、建筑材料偷工减料等方面。接下来五年,当地有近5万套精装房源交付,住建部门通过调研讨论,出台了这个《通知》进行引导、规范。
《通知》对精装房源的设计、施工、管理方面都作了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应对预售房源的每个户型设置一套实体样板房,将装修方案报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样板房要按1:1的比例反映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交房时装修质量不能低于样板房水平。样板房应在申领预售许可证前建造完毕,对外开放前应当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验收合格,在有关法规规定期限内不允许拆除。
同时,实体样板房内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内容,须与建设单位同购房者签订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内容一致。为避免装修材料“货不对板”,引入了样板房保全证据影像公证及承诺书公证。建设单位因通过影像视频的方式,向公证机构申请实体样板房内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保全证据公证,并将公证书置于现场备查。
“我们还引入第三方监督,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与保险机构签订的保险合同,允许保险公司参与质量监督。”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设单位投保后,保险公司将请第三方风控团队对全装修住宅进行全过程管控。 

相关产品

评论